内蒙古科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甲磺草胺及其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发表时间:2023-12-11 14:58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将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: 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 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的住户、单位。 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方式: 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: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办法 2.填写纸质公众意见表并投递意见箱: 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六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科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:汪丽霞 联系电话:13847323612 |